《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
1、“出生年月”和“入学时间”按照“0000年0月”格式填写;
2、“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若为民主党派则如实填写党派名称;
3、“学院”填写所在学院的全称;
4、“学制”按现行实际学制填写 “二年制”、“三年制”;
5、“攻读学位”填写硕士或博士;
6、“申请理由”只限定在本页,不得窜页;
7、“导师推荐意见”要如实填写,推荐人必须为本人导师。如果新生还没有确定导师的,申请审批表中的导师推荐意见可不填写;
8、所有栏中的签名注明“手签”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印章;
9、“学院意见” 必须由本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或副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
10、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意见由相关人员完成,学院无需填写;
11、《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只限1张A4纸,正反面打印,不得加页。如获此奖,一份报送有关部门,一份存研究生本人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