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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a买球(中国)官方网站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3-03-30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 号)等文件及海南省相关会议精神,为确保顺利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安全性。严格落实校园公共区域环境安全管理,保持腐蚀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与保密制度,加强应急处置,确保复试过程安全、稳定。

      2.公平性。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科学性。针对不同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条件与名单遴选。

二、复试条件与名单遴选

(一)第一志愿生源

1.复试条件

      初试成绩需达到教育部划定的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2.复试名单确定

      我院按照初试总成绩最终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调剂生源

1.调剂基本条件

      我院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需要进行调剂复试。具体缺额信息将在“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发布。申请调剂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2)符合拟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及调剂办法的具体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我校初试统考科目2(外国语)均为英语,故所有调剂生源只接收初试统考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专业普通计划的“国家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相关专业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调剂复试名单遴选

    (1)调剂考生要符合上述调剂的基本条件。

    (2)我院将实行差额调剂。各专业(研究方向)根据差额计划确定调剂人数,差额比例限定为1:2。

    (3)优先考虑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的调剂生。如仍有缺额,将接受相近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

    (4)调剂生名单确定。

      具体复试筛选评分比例为:(英语+政治)÷2×60%+初试专业基础课÷3×40%

(三)复试内容及环节

      复试包括考生资格审查、既往学业表现考核、面试(含外语应用能力考核)、体检和思想品德考核几个环节。此外,同等学力考生须进行乐理及视唱两科加试。

音乐与舞蹈学硕士(音乐)复试

      音乐与舞蹈学学术硕士复试包括综合面试和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两部分。总分200,评分比例为: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70%+综合面试×30%。

(1)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包括综合素质考查与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两部分。

      综合素质考察,计80分。考官根据考生的报考专业提出相关的专业问题,进行专业知识问答。同时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素质,在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实际工作表现与事业心、责任感、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及创新精神等情况。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计20分。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等。

(2)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

      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进行量化评分,满分共100分。分为三个研究方向:音乐教育研究方向;民族音乐学方向;音乐表演艺术与文化产业研究方向。各方向考核内容要求如下:

研究方向一:音乐教育研究方向(预计招收3人)

     ①音乐教师专业理论:笔试,时长120分钟

     ②音乐教师专业技能:自弹自唱(现场抽选)

研究方向二:民族音乐学方向(预计招收1人)

     ①专业论文写作:笔试,时长120分钟

     ②演唱或演奏一首中外音乐作品(民族音乐风格;自行准备两首,现场抽选一首)

研究方向三:音乐表演艺术与文化产业研究方向(预计招收1人)

     ①专业论文写作:笔试,时长120分钟

     ②演唱或演奏一首中外音乐作品(自行准备两首,现场抽选一首)

艺术硕士(音乐)复试

      艺术硕士(音乐)复试包括综合面试和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两部分。总分200,评分比例为: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70%+综合面试×30%。

(1)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包括综合素质考查与外语听说能 力测试两部分。

      综合素质考察,计80分。考官根据考生的报考专业提出相关的专业问题,进行专业知识问答。同时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素质,在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实际工作表现与事业心、责任感、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及创新精神等情况。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计20分。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等。

(2)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

      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进行量化评分,满分共100分。分为四个研究方向:音乐教育方向;声乐表演方向;钢琴表演方向;器乐表演方向。各专业方向考核内容要求如下:

研究方向一:音乐教育方向(预计招收4人)

考核要求:

      ①主科演奏/演唱作品一首(中外不限、体裁类型不限);

      ②副科演奏/演唱作品一首(中外不限、体裁类型不限);

      ③自弹自唱(现场抽选);

      ④自选中小学音乐教材中的任一内容片段进行讲课,并根据评委老师随机提出的问题进行教学演示,时长5-8分钟。

      注:主科为声乐演唱,则副科可以选钢琴或其他中外常规乐器演奏;主科为钢琴演奏,则副科可以选声乐演唱或其他中外常规乐器演奏;主科为其他中外乐器演奏,则副科可以选声乐演唱或钢琴演奏。

研究方向二:声乐表演方向(预计招收8人)

考核要求:

      ①考生准备5首作品,美声唱法要求涵盖中外歌剧咏叹调、艺术歌曲,(要求至少包含两种外国语言);民族唱法要求含中国民族歌剧咏叹调、艺术歌曲、中国民歌、古曲。     

      ②所有作品均需背谱,评委现场抽选2首。

研究方向三:钢琴表演方向(预计招收3人)

考核要求:

      ①肖邦、李斯特或相当程度的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②古典时期奏鸣曲快板乐章或者变奏曲一首。

      ③复调一首(三声部及以上)。

      ④自选中外乐曲一首。

      ⑤所有作品均需背谱,评委现场抽选2首。

研究方向四:器乐表演方向(预计招收4人)

考核要求:

      ①考试需准备4首不同时期,不同题材的作品;

      管弦乐器要求涵盖高级练习曲、奏鸣曲(只选奏一个乐章,奏鸣曲可看谱)、协奏曲(只选奏一个乐章)和乐曲。

      民族乐器演奏要求涵盖传统作品、地方风格性作品,近现代创作作品,包括狂想曲和协奏曲。

      ②所有作品均需背谱,评委现场抽选2首。

(四)思想品德鉴定

      通过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函审、有针对性的面谈等方式方法,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学术道德及诚信状况,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体检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体检标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生入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医院体检,地点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医院。

(六)再次复试

      学校认为需要进一步考查时,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含笔试)。

三、录取

(一)入学考试总成绩折算

      入学考试总成绩采用权重计算方法,满分为100分,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40%,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拟录取名单,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合格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再从调剂复试合格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不予录取情况

      1.复试和入学总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任一科低于60分;

      4.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

      5.多次参加复试,已被其他院校列入拟录取名单;

      6.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7.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四)录取类别

     1、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收到拟录取通知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详见研究生学院招生工作栏下载专区),并于10日内提交至学院,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2、所有录取的非定向全日制考生需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3、考生与用人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招生工作纪律

      1、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原则,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2、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研究生考试的,须回避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违者将严肃处理。

      3、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复试工作及其结果负责。

      咨询及申诉渠道电话:0898-65813570

      通讯地址:海南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aoa买球(中国)官方网站571158

六、其它

      其它具体事项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以及《海南师范大学202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执行。

 

 

aoa买球(中国)官方网站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