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海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七条“成年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到当地计生部门办理婚育证明”、“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求用人单位在招聘外来人员时,核查其婚育证明”的规定。请各学院通知2013年6月即将毕业的学生,凡需要办理婚育证明的,请以班为单位于5月20-22日到学校人事处计生办统一办理,过期一律不予受理。
为方便毕业后户口保留2年在我校的学生回校(户籍地)开具计划生育证明,请按照下列不同情况到相关单位登记办理:
1、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户口仍保留在我校,离校后本人确定流出海口市到外地居住的学生,请在离校时携带本人户口本到琼山区甘蔗园居委会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给女生办证,给男生出具证明书),该证办好后每季度需在居住地居委会审核盖章后方才有效。
2、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如户口仍保留在我校,且本人依然居住在海口市的学生,请携带本人户口本到居住地所属居委会申报登记人口信息。
3、毕业生毕业后户口在学校保留2年期满后,校计生办一律不再为其出具计划生育相关证明,由此产生一切后果个人承担。
甘蔗园居委会地址:琼山区朱云路琼山实验幼儿园旁
甘蔗园居委会电话:65958838
校计生办电话:65886185
附件:婚育证明
海南师范大学计生办
2013年5月15日
婚育证明
基 本 情 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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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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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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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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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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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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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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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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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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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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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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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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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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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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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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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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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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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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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声明: 上述填写的各项内容均为实际情况,如有隐瞒虚报者,愿承担所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保证自觉遵守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和法规。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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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意 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
学校计 生 办 意 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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